“闹”夜宵
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22:40:48
叙事

记位老师说过,“宵夜”一词有书面上的错误,应为“夜宵”,甭管黑猫白猫,反正在公元2009年7月27日晚我和家人外出吃了一顿。   在弟弟的糖衣炮弹、死缠烂打、三十六计使尽的狂轰滥炸下,妈妈无奈地答应了——吃夜宵。我的心不免飘过一丝快意。   这时爸和妈还处于冷战状态,爸的一些小毛病,总成为妈追求完美的小障碍,因此三天一热战五天一冷战已成家常便饭,总令人惶惶不安。   爸说不去,要去你们去。妈说他不去我也不去。爸说我从没在这吃过,不知哪儿好吃(我们暑假迁往爸的工作地浛洸)。妈说那我更不知道哪儿有得吃哪儿干净哪儿肮脏。弟弟见状不妙,便把自己弄成了泪人儿,哭啊喊啊,不一会儿功夫便动摇了爸,爸一屁股从床上站起无奈地说去去去去去。弟弟的脸顿时晴转阴,高兴地一蹦三尺高,仰笑出门。   我们屁颠屁颠地跟着爸去找地儿。爸说车站附近那间不错的;而后走了一段路又说咋那间不见了,可能搬迁了,从这两点可以暴露出爸之前说的“我从没在这吃过夜宵”的弊端,一个字:假!   好不容易找到一地儿,我们乘着夜景坐了下来,邻桌的吵吵闹闹,想必是三、四家聚在一起的人数,我想,要三五朋友聚在一起侃侃大山、贫贫嘴这样才有意思吧。服务员微笑着拿来菜单,我们各投所好下了单。   弟弟本是冲着炒螺来的,我们称其为“田螺命”一点也不夸张,他一脸平静地等待着炒螺的上桌,恐怕内心早已风起云涌、狂热不定了。   第一上来的是啤酒,我倒好四杯后大家呷了一口下肚;然后是芋丝角(吃完后被我们评价为最好吃的一道菜,其实是相对而言最不难吃,所以成了“最好吃”);紧接着是烧鸡翅翼,不要被它金黄透黑的外表所欺骗,因为它根本没被盐腌制,我们啧啧叹息;第三道便是弟弟的命根——炒螺,他二话没说便用拇指和食指捏了下去,啜的速度有如龙卷风席卷大地,他这吃态如果放在十几年后他的约会,肯定吓跑人家姑娘;最后一道是我的黄鳝粥,好几年没吃过黄鳝了,但我还记着它的吃法,吃得剩下的细骨干净利落。   这里头有这么个规律,一开始是爸看着我、妈和弟吃,他自顾自的啜着啤酒,可能他对夜宵不感冒吧;然后是爸和妈看着我和弟吃;再然后是我、爸和妈看着弟吃,从中可以看出谁吃的速度最慢。在弟弟吃的过程中我领略到什么叫饿鬼投胎,让我心生怜惜,果不其然是弟弟好一段时间前就哀求妈去吃夜宵,所以他把所有的精力都释放于这一瞬间,如果他吃饭干活能有这样的冲劲那该省我们多少口水唾沫啊。   我们就这样再邻座吵闹的氛围下安静地吃着,也许沉默是一家人的专利吧。吃完后拍拍屁股走人,说真的我没十分饱,可能是我瘦弱的身体里装着一个大胃,怎么吃也吃不胖和这多少有些瓜葛吧。   回家后我把这篇文章构思了一宿,因此第二天一挥而就,一篇“夜宵一记”诞生了,一个少年作家也即将诞生。名师点评:小作者这篇作文,记叙的是小作者一家出外吃“夜宵”的经过。小作者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得非常清楚,不但让读者看到了整个过程,最难得的,是从这篇看似诙谐幽默的作文中,看到了父母对孩子的一片疼爱之情。本文的亮点是语言轻松幽默,作文的内容感觉是一蹴而就,小作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非常好。但我认为作文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,小作者没有对本文精雕细啄,因此感觉作文表达的中心不十分明确。作文的题目是“‘闹’夜宵”,这个“闹”字是表现在弟弟的身上吗?我认为小作者应该把自己的写作意图表现得更清楚一些。还有,文中说“芋丝角”是被大家认为最好吃的一道菜,所谓的好吃,是“相对而言最不难吃”,但从文中的描述,并没有看出其他菜的难吃,我认为对“芋丝角”“好吃”的解释,有点画蛇添足的效果。(学乐中国特聘教师:罗丹娜老师)2010-3-2 12:11:00

“闹”夜宵

标签: 夜宵
【“闹”夜宵】相关文章
不够精彩? 再来一篇 我要投稿
词典搜网专稿内容,转载请注明出处,来源链接: https://m.cidianso.com/zw_87816/
上一篇: 玫 瑰 仙 子
叙事推荐
热门叙事推荐
首页
栏目
栏目
栏目
栏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