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作文

更新时间:2024-04-26 01:51:31
议论文

我喜欢作文

我喜欢作文1:

中国的汉字成千上万,但我最喜欢的是“爱”字。

我为什么喜欢“爱”字呢?因为“爱”字意义非凡,爱无所不在,遍布世界各地。

爱有许多种:父母对自己的疼爱,长辈对自己的宠爱,老师对自己温暖的爱,同学对自己的关爱,陌生人对自己的友爱,我们对祖国的热爱。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老师的爱。

那是一次学校组织的秋游,去的时候乘坐大巴,本来我坐车就有点头晕,再加上路颠簸不平,我特别想吐。我旁边的同学赶忙告诉老师,老师听后,便让我挪到第一排座位坐下,可我还是难受,觉得胃里翻江倒海。老师帮我准备了塑料袋,不一会儿,我哗哗地把胃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,全班的同学都捂住鼻子,只有王老师把垃圾袋收走,并拍着我的背说我:“没事儿,思佳,吐出来就舒服了。”那时,我觉得心里暖暖的,非常感动。通过这件事,我懂得了:别人向自己付出爱,自己也要用爱来回报。

这就是我喜欢的汉字,你也来说说自己喜欢的汉字吧!

我喜欢作文2:

看着我手中的唐诗宋词,我忽然就有了想法,我已经不小了,我能不能作一首诗呢?我冥想了一会儿,就象瞎子摸象一样,不懂。所以我跑向能诗善画的叔叔那去。

“叔叔,写诗的要点是什么?”我急着问。

1、诗句简短而意义丰富,

2、诗要分行,

3、诗的韵律感、节奏感较强。

4、出美丽的想象(从平凡中看出不平凡)。

5、出动人的情意(加入感情)。

这就是写诗的要点。必须好好斟酌。”叔叔平静地说。

“诗句简短意义丰富……”我一直在重复着叔叔所说的几句话,想了许久,悟出了一些明理,我便开始动笔。我准备写美丽的景色,取个题目《江南阅景》,第一句,我写道“空中飞花几多愁”,愁字体现了我当时的心情,不错!第二句写柳树“江边柳数几多柔”,对,柔字体现柳条飘动的情景,第三句写大雁“碧天大雁掠成行”,最后一句写总结“此景清美化心愁”。嗯,写得很美,总体就是“空中飞花几多愁,江边柳数几多柔。碧天大雁掠成行,此景清美化心愁。”读读,咦?诗中有两个“几多”,重复,我改什么好呢?“空中飞花飘散愁。”?不行不行,这样意思都变了,那“空中飞花飘扬愁。”吧!可以,就用这个了!

我的第一首诗“空中飞花飘扬愁,江边柳数几多柔。碧天大雁掠成行,此景清美化心愁。”它的大概意思就是:空中飘着的飞花飘着我的忧愁,江边的柳树显得那样温柔。蓝天上大雁成一行行,这清丽的画面使我的忧愁全都化开解开了。

我拿着这些古诗走向了我的叔叔。

我喜欢作文3:

一句闪光的名言会影响和改变你的一生,它富有哲理,耐人寻味,指导着你的学习生活。我也有我喜欢的名言——“失败乃成功之母”。

一个人在成功的路上必须经历失败,如果没有失败就没有成功,只有有了失败才能有教训、有经验。失败了没关系,只要有勇气面对失败,才是最大的成功。记得我6岁那年,爸爸、妈妈给我买回了一辆自行车,我第一眼看见,就觉得很好玩,便急着要学。当我骑上自行车时,我才发现骑自行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刚开始,妈妈在后边扶着,我才摇摇晃晃地骑了几米。后来我熟了一点,妈妈在后面慢慢放开了手,我骑着骑着,想回头看一看妈妈,才发现后面没人了,不知妈妈何时放手了,“哎哟”我重重地摔了一跤,感到全身酸痛,妈妈叫我再试试,但我已被吓得三魂不见两魂半了,哪敢再上自行车。这时,我突然想起了“失败乃成功之母”这句名言,又想起了许多名人成功的经历,在妈妈的鼓励之下,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。我感谢失败,因为失败能不断的促进我,让我走向成功。

“失败乃成功之母”。我们应该感谢失败,失败会使你获得更多的成功,是失败给了我们动力。

我喜欢作文4:

我喜欢一年四季,春风拂过,大地都变成了绿色的海洋。夏天的天气炎热,可以让小朋友游泳。冬天雪花飞舞,可以堆雪人。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阳台上。山谷里稻草就像浪推浪,美好的稻香翻腾着。慢慢地、绚丽的云霞就被洗净了,柔如的晚星一一就位。

我也喜欢梦,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。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,能飞翔在蓝天,成为一个快乐的鸟儿,发亮的羽毛在风中飞洋。我梦见了荷花池,完全没有边际,远远地炫绕着模糊的香红。

我还喜欢花儿,不管是哪一种。我喜欢浓郁的玫瑰、温馨的康乃馨,以及孤洁但又美丽的百合。我也喜欢开在家的花,为大家无私奉献的不知名的花,它让有感受到大自然的美丽和奉献。

我喜欢另一种的花儿,那是绽放在人们脸颊上的光明之花。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子里,对门那位漂亮的阿姨笑着说:’早!’我忽然就觉得世界是这样和谊亲切、我缩在皮手套的手指头不再感到发僵或发软。

我喜欢读信。在信中我能感受到亲人的想法和思念。在信中我知道弟弟妹妹姐姐哥哥信中那些纯朴、幼稚的句子,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到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。

我喜欢作文5:

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,哪怕那山再青,那水再秀,那风在温柔,太深的水流连办变成了一种羁绊,绊住的不仅只有双脚,还有未来。

怎么能不喜欢出发,没见过大山的巍峨,真是遗憾;见了大山的巍峨,没见过大海的浩瀚,仍然遗憾;见了大海的浩瀚,没见过大漠的广袤,仍然遗憾;见了大漠的广袤,没见过森林的神秘,依旧遗憾;世界上没又不绝的风景,我又不老的心情。

我自然知道,大山有坎坷,大海有浪涛,大漠有风沙,森林有猛兽,即使这样我依然喜欢,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一番景致,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,真庆幸,我还没有老,即便真的老了又怎样,不是有个词叫“老当益壮”吗?

于是我还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,从大海哪里学习勇敢,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,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。我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。

人能走多远?这话不是要问向两脚而是要问向志向;人能攀多高?这事不是要问向双手而是要问向意志。

于是,我想用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。 不仅是为了追求一种理想,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。目标实现了,是光荣;目标实现不了,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;再我看来,这就是不虚此生。

是的,我喜欢出发,愿你也喜欢。

我喜欢作文6:

我最喜欢的名言是“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,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。”这是俄国著名文学家托尔斯泰所写。之所以喜欢这句名言,是因为我也觉得:如果一个人只有光鲜的外表,显赫的家世。但谈吐极粗俗,内心极恶劣。那么别人怎么也不会觉得你可爱,美丽了。比如一些富家子弟,他们穿着最漂亮的衣服,有着最好的住所。但他们处处瞧不起别人,说话尖酸刻薄,整天用鼻子瞧人。如果是你,你愿意和他们做朋友么?

而一个人虽然外貌平平,家境贫寒。但如果他谈吐高雅,乐于助人,有真正的闪光点。别人自然不会去计较他的家庭与出生了。就如林肯,他的家庭条件并不优越,但他谦逊的品质,幽默的话语和出色的领导才能成功的征服了全美国。这难道不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么?还有一些大文学家,小时候家境都比较贫寒,但他们写出的文章全都字字珠玑,让人敬佩,多少人都捧着他们的书读了千百遍还爱不释手。这不会让人觉得这些文学家很了不起么,还有人会计较他的出身么?正所谓美丽,不是单单指外表的漂亮,更重要的是要做一个内心美的人。所以我们要做一个真正“美丽”的人,让人觉得可爱的人,而不要做一个“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。”的人。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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