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歹有个家

 更新时间:2024-03-29 13:52:46

为了体验“距离产生美”的境界,我与丈夫两地分居。可不过两年,我们又向往起一地的生活。而终于调到一地的时候,却又生出无穷的烦恼。

好歹有个家

原来,单身的日子过得单纯,可调到一地,便不好意思再天天到娘家坐吃,自己必须承担一份家务。

我们在理论上明确了分工:他买菜、洗衣、洗碗,我烧饭。

他的任务听起来很伟大,一共有3项,而我是1项。可事实上,除了固定的家务活外,还有更多没有名字、细碎得羞于启齿的工作。他每日里8小时坐班,每天早上洗过脸、吃过早饭后,便骑着自行车,迎着朝阳去上班,一天很美好地开始了,而我还须将整个家收拾一遍,衣服晾出去——他只管洗,晾、晒、收、叠均不负责。铺好床,扫地,擦灰等一切弄好,终于在书桌前坐下的时候,已经没了清晨的感觉。他在办公室里专心一意地工作,休息的时候,便骑车出去转一圈,买来鱼、肉或蔬菜,众目睽睽之下收藏在办公桌下,当人们问起他在家干什么的时候,他亦可很响亮地回答:“除了买菜,还洗碗、洗衣服。”十分模范的样子。于是,不久单位里对他便有了极高的评价:勤快、会做等等。

但谁也不会知道,我在家里一边写作,一边还须关心着水烧开了灌暖瓶,一会儿,里弄里招呼着去领油粮票,一会儿,又要领8元钱的生活补助费……多少工作是默默无闻的,都归我做,却没有一声颂扬。

并且,家务最重要的不仅是动手去做,而且要时时想着。比如什么时候该洗床单了,什么时候该扫尘了,什么时候该去洗染店取干洗的衣服了,什么时候该卖废纸了……这些全是我在计划,如有一桩想不到,他是不会主动去做的。最忙乱的是早晨,他赶着要上班,我也急着打发他走,可以趁早写东西。要做的事情多得数不清,每件都在眼前,可即使我在刷牙而无法说话的那一瞬间,他也会彷徨,不知所措。虽然他买菜,可是买什么还需要我来告诉他,只有一样东西他是无须交代也会去办的,那便是买米和面包。多年在农村的插队生活使他认识到,粮食是最重要的。平心而论,他是够勤勉的,只要我请他做事,他总是很努力。

以往,我很崇拜高仓健这样的男人,高大、坚毅、从来不笑,似乎承担着整个世界的苦难与责任。可是渐渐地,我越来越崇拜平凡的男性了。我希望他能够体谅女人,为女人分担哪怕是洗一只碗的渺小劳动。生活中,需要男人到虎穴龙潭救回女人的机会很少,渺小的琐事却很多。所以,我对男性影星的迷恋,渐渐地从高仓健转移到美国的达斯廷·霍夫曼身上。他矮小、瘦削、貌不惊人,似乎消退了原始的力感,却有一种内在的、能应付瞬息万变的世界的能力。他能在纽约乱糟糟的街头生存下来,能克服青春的虚无与骚乱,能在妻子出走以后像母亲一样抚养儿子——为儿子煎法国面包,为儿子系鞋带,为儿子受伤而流泪。我认为,这便是男性的伟大所在了。

每逢烦恼的时候,他便用我小说里的话来调侃我:“生活就是这样,这就是生活。”这时,我才发觉自己小说的浅薄,可再往深处想,仍然是这句话:“这就是生活。”有着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,却也有同样令人不舍的东西。

虽然有着无穷无尽的家务,可还是有个家好啊。房间里有一把男人用的剃须刀,阳台上有几件男人的衣服晾着,便像有了安全感似的;逢到出差回家,想到房间里有人等着,即使这人将房间糟蹋得不成样子,心里也是高兴的。反过来想,如若没有一个人时常地吵吵嘴,那也够冷清的;如若没有一大摊杂事烦心,每日尽爬格子,又有何乐趣?又能爬出什么名堂?想到这些,便心平气和了。

何况,彼此都在共同生活中有了一点进步,他日益增进了责任心,紧要时候,也可朴素地制作一汤一菜。我也去掉一点大小姐的娇气,正视了现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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